4月28日,为保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普及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常识,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,加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宣传力度,大方县民政局、大方县司法局、大方县检察院、大方县妇联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,到大山乡高峰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。
当天,工作人员用生动鲜活的案例,联系实际,以案释法,以法论事向群众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。此次活动,宣传覆盖群众1200余人,全面营造了“学法、知法、守法”的良好氛围。 (刘 涛)
一审:赵来睿
二审:向滟伶
三审:罗 婧